祭「泰龍」10黑漢即時監禁
2012-01-18 (15:54)
黑幫頭目李泰龍被殺後,警方趁其他幫會人士拜祭他時採取拘捕行動,其中10人罪名成立,即時判處監禁。

        李泰龍於2009年中被殺後,警方派臥底在泰龍的酒吧工作,藉此參與幫會高層活動。去年8月底趁泰龍一批「門生」拜祭他時,拘捕20多人,包括泰龍妻子,其中10人年齡由24至58歲,他們在九龍城裁判法官被裁定身為黑社會成員等罪名成立,判處監禁8至11個月。

        法官判刑時表示,考慮到拜祭並非一般黑幫展示實力的行為,判刑較同類案件為輕。而泰龍的遺孀則獲判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