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泰龍」10黑漢囚8至11月
2012-01-18 (15:12)
20人涉參與拜祭已故黑幫頭目「泰龍」李泰龍被捕,控以三合會成員身分行事等罪,其中1人棄保潛逃被通緝,另10人裁定罪成,判監8至11個月,而其他人包括泰龍妻子則獲判無罪。

        案中被指黑幫高層的首被告林世俠(56歲),其代表律師求情時曾指出,林曾參與97年立法會選舉,又捐錢資助家鄉汕尾「回饋同鄉」。另外,梁美芬議員更為林撰求情信,指他刻苦工作和參與社會事務。裁判官陳仲衡則質疑林「積極參與黑社會事務」,又質疑這樣的「兩面人更難防」。

        裁判官較早前表示,第12被告邱寶卿是泰龍妻子,祭祀當天也有帶兩小孩前去,不排除她是以妻子名分而非三合會成員身分出席,所以判她無罪。

        案情指,警方臥底前年8月發現有超過50人在亞皆老街遊樂場,參與拜祭泰龍活動,林說要「拜老新兄弟」和指示參與者「跟自己大佬企」;同年12月,警方拘捕參與活動案中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