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表示,目前,未有成立法團的大廈,集中在八個舊樓較集中的市區及鄉村屋宇。
曾德成表示,大廈未有成立法團的原因眾多。一些位於舊區且樓齡高的單幢式樓宇,業主多是長者,或者是基層市民,經濟和組織能力有限,加上這類樓宇很多都有業權不清的情況,又有一部分業主把單位出租,透過代理收租,平日難以聯絡,所以難以組成法團。
此外,曾德成表示,現時一般大型屋苑的管理費佔物業總開支百分比的數字,政府並沒有這方面的數據。
政府已成立《建築物管理條例》檢討委員會(檢討委員會),現正詳細進行檢討工作。檢視的事項,包括公契經理人酬金及撤換公契經理人門檻的問題。檢討委員會今年正式運作,希望在一年後向民政事務局提交中期報告,並就修訂《條例》提出建議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