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亡沙特阿拉伯的突尼斯前總統本阿里,被突尼斯法院裁定非法藏有武器和藏毒罪成立,判監超過15年。
突尼斯一審法庭4日再次對前總統本阿里進行缺席審判,以非法擁有和吸食毒品罪、非法擁有武器罪和私藏文物罪三項罪名,判處本阿里入獄15年零6個月,同時對其處以10.8萬第鈉爾(1美元約合1.35第鈉爾)罰款。
突尼斯一審法庭在宣判公報中說,本阿里因非法擁有和吸食毒品罪被判監10年,因非法擁有武器罪被判監5年,因私藏文物罪被判監6個月,合併執行15年6個月監禁。公報同時指出,這次在迦太基總統府查獲的文物,將上交突尼斯國家文物學院收藏,查獲的毒品將全部銷毀。
據悉,突尼斯前總統自1月14日被推翻後,相關的獨立委員會對其進行了全面清算,目前已開列出118項針對本阿里的案件。在6月20日進行的第一個案件的審理中,本阿里及其夫人分別被缺席判處35年監禁和9100萬第鈉爾罰款。今天審理的是第二個案件。就是說,目前還有116項針對本阿里的案件尚未審理。
今天的案件開始審理時,本阿里的辯護律師再次以當事人沒有到庭為由要求推遲審判。在遭到法庭拒絕後,所有的辯護律師集體退出審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