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個月前被人民力量推翻的突尼斯前總統本阿里,現時正在沙特阿拉伯流亡,他周一在缺席審訊的情況下,被突尼斯法院裁定貪污、侵吞國家財產罪成,重判入獄35年,另罰款6560萬美元(約5億1100萬港元)。
突尼斯今年1月爆發反政府人民革命,他最終在1月14日結束23年的獨裁統治,倉皇逃到沙特阿拉伯。在周一,突尼斯法院舉行了缺席審訊,本阿里被裁定竊取公款、濫權及走私毒品等罪名成立。
本阿里的妻子特拉布勒西也同樣罪名成立,也判監35年。
本阿里的代表律師痛批這項缺席審訊是個笑話,他宣稱當初是基於保護家人的理由,帶他們前往沙特地阿拉伯,他原本打算原機返國,沒想到卻被放鴿子。
律師指突尼斯臨時政府企圖藉著缺席審訊本阿里,轉移國民視線,以掩飾他們沒有能力恢復國家穩定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