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規劃委員會公布杜絕「先破壞、後建設」情況的措施,包括如申請改劃用途地帶或規劃許可的土地,涉及非法填土、填塘等違例發展,城規會完成有關違例發展是否濫用規劃程序的調查前,不會對該申請作出決定。
新措施是鑑於近年有新界土地在得到規劃許可前,被非法填土及移除土地上的植物,意圖使城規會因該土地已失去保護及保育價值而對有關申請給予從寬考慮。
城規會同時決定,如規劃監督就涉及規劃申請的土地已進行執行管制行動,以及已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發出「恢復原狀通知書」,城規會將根據通知書所規定的土地復修後的狀況,考慮該項申請。
委員會在考慮有關申請時,不會把根據通知書所規定的土地復修後的狀況視為規劃增益。
城規會表示,決心保護鄉郊和天然環境,不會容忍任何蓄意破壞鄉郊和天然環境的行動,企圖使城規會對有關土地上的其後發展給予從寬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