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商祥達計畫在美孚新村第八期的舊石油氣庫地盤興建新樓宇,惹起村內居民反對。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示,不能因為居民反對,而干預業權人的發展。
在立法會上,人民力量陳偉業在立法會上提出質詢,要求政府重新審批地段的規劃,或考慮向發展商提出非原址換地,解決發展商與居民的爭議。
林鄭月娥表示,非原址換地是嚴肅及敏感的安排,須經行政會議個別審批,並且要涉及整體公眾利益及有充份理據。政府尊重私有產權,會公平處理所有發展項目,如項目符合地契要求及法例規定等,當局會按既定程序批准,但不能因為居民反對,而干預業權人的發展。
她又指,明白社會人士關注美孚新村事件, 是因為發展商發展附近舊石油氣庫用地引起,由於有關發展商及居民, 正以或考慮用法律程序解決問題, 當局不便評論。但她強調, 任何發展項目,只要符合條例,又沒有違返地契規定,不應在無充分理據情況下,建議發展商停企發展有關項目。
她稱,城規會是按既定程序考慮規劃建議,不應成為行政手段,解決居民與發展商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