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動議辯論完善樹木管理制度的議案。提出議案的公民黨議員陳淑莊,促請政府設立獨立專責部門,統籌散落於各部門的綠化及樹木護養等工作。
陳淑莊批評,政府外判樹木承辦商不負責任,損害樹木健康,但政府懲罰過輕,促請當局為樹木訂立專有法律,又建議設立專責部門,統籌樹木管理工作,包括為全港古樹作普查,減低塌樹及危害市民安全。
多名議員提出修訂,民建聯的陳克勤建議政府設立社區樹木資料庫、扣分制和懲罰機制,確保承辦商根據指引護理樹木,提高質素。勞工界議員葉偉明亦建議加強保育本土具經濟價值的植物,例如羅漢松等樹木,杜絕這些植物被人偷伐。
而甘乃威就促請政府研究設立樹木及綠化保育基金,以「專款專用」的批款方式,保育對社區有益及生長在非政府土地內而不是由政府管理的樹木和名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