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倫多 )(綜合報道)加拿大稅務局(Canada Revenue Agency)在其成績單中,給予該局提供給納稅人的服務A級評分,但新的審計報告稱,稅務局的評分方法有作弊之嫌。
稅務局去年秋季表示,他們在回復納稅人有關貨勞稅和合併稅裁定及解釋的書面申請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自2006年以來,稅務局官員就承諾,在至少80%的情況下,於45天內做出相關回應。稅務局在最近呈交給國會的年度表現報告中稱,他們在93%的情況下,都在45天限期前回應了有關貨勞稅和合併稅的書面申請。
不過,這種說法經不起內部審計員的細查。內部審計員做了自己獨立的評分,認為稅務局僅在74%的情況下於最後期限內做出回應,遠低於他們之前承諾的最低標準80%。
審計員發現,稅務局將所有送抵渥太華總部的書面申請都排除在計算之外,僅計算了由9間地區辦公室處理的申請。如果計入總部的較弱表現,稅務局的工作成績要下降15%。除此之外,稅務局在納稅人提出的問題被輸入其電腦系統後才開始計算回應時間,而非在這些問題真正到達稅務局某個辦公室時就開始計時。通過使用正確的郵戳日期,審計員發現,其工作表現還要被拉低4%。
稅務局在上一財政年度發出近3,700份貨勞稅和合併稅裁定及解釋,其中只有約五分之一來自總部。審計報告建議稅務局在計算其服務水準時,使用「收到申請的日期」,而非「輸入資料的日期」,而稅務局官員自今年1月以來一直使用資料輸入日期。報告還建議計入總部的工作表現。
資料來源:加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