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紐約 )(本報訊)警方憑DNA遺傳基因證據,最近成功偵破一宗13年前在下東城發生,當時只有28歲的大學教授強姦搶劫案。
紐約郵報報道,官員在提審32歲的史丹頓島男子格雷羅後表示,是DNA紋印成功找出行兇者。
曼哈頓地區檢察官萬斯說,「13年以來,受害人都在等待著正義。」他一直堅定支持新法律,允許採納DNA進行判罪,目前只有一半罪案符合DNA採證準則。
事發於1998年11月,受害人於午夜回到位於果園街(Orchard)和李文頓街(Rivington)的住所時,被一名戴著滑雪帽的兇手撲到身上。
她告訴警方,襲擊者以一塊鋸齒形的玻璃碎片威脅,把她拖進一條小巷並進行強姦,還偷走她的錢包。但兇手不滿意裡面的現金,因此把她帶到附近的2台自動提款機,並取走了800元。
兇手被玻璃碎割傷了自己的手,並在女事主的外套上留下血跡。再加上醫院收集到的強姦時留下的DNA,資料被儲存在城市驗屍官辦公室的數據庫之中。
2005年,女子在大陪審團前作證時,仍然未找出格雷羅,只是對他的DNA紋印提出指控,以避免當時關於強姦罪起訴的10年法令限制。
與此同時,格雷羅仍然逍遙法外,雖然他多次被起訴,但由於犯的都是違例駕駛、大麻和行為不檢等罪行,因此不必進行DNA測試。
直至上月他在布碌崙另一宗性侵犯案現場附近非法侵入和藏刀被捕,調查人員撿到他的煙蒂並交給法醫署實驗室,發現與1998年強姦案的DNA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