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仇恨罪劇升42% 多市列第二
2011-06-09 (05:24)
(多倫多 )(綜合報道)最新調查報告指出,加國2009年由警方報告有關仇恨罪案的數字上升42%。

        加拿大警隊報告2009年有1,473宗仇恨罪案,增加了437宗。2008年該類罪案數字則上升35%。

        加拿大統計局表示,2009年警方報告的仇恨罪案,逾半(54%)犯案動機跟種族有關,29%是宗教,至於跟性取向有關的則佔13%。

        統計局表示,所有仇恨罪案皆增,宗教引發者更上升55%。

        該局指出,犯罪動機源於種族仇恨的罪案上升35%,因性取向引發者則上升18%。

        警方報告的每10宗仇恨罪案約有4宗是例如襲擊他人的暴力罪案。暴力罪行中,犯案動機涉跟性取尤其普遍。

        調查指出,警方報告的仇恨罪案中,逾半(54%)涉及行為不檢罪,如塗鴉或蓄意破壞。仇恨罪案中的受害人與犯罪雙方同屬青少年的比例偏高。 2009年警方報告針對所有族裔的仇恨罪案數字上升。最大增幅的是針對阿拉伯裔或亞西裔,由37宗增至75宗。

        最普遍被針對的族裔仍然是黑人,在2009年有272宗,大約佔所有跟種族有關的仇恨罪案38%。

        該局報告同時提到,2009年每10宗跟宗教引發的仇恨罪案就有7宗是針對猶太教,合共283宗,較2008年上升71%。

        針對回教的仇恨罪案由2008年的26宗增至2009年的36宗。警方報告針對天主教的仇恨罪案有33宗,較2008年多了3宗。

        佔警方報告的仇恨罪案數字增加最多的4個城市,排首位的是渥太華,增加了83宗,接著是多倫多(79宗),基秦拿-劍橋-滑鐵盧(62宗)以及滿地可(61宗)。

        以人口比例計算,基秦拿-劍橋-滑鐵盧是警方報告的仇恨罪案數字最高,每10萬人之中就有18宗。資料來源:加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