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高官住宅僭建餘波未了,燒至行政長官曾蔭權夫婦共同擁有的一個豪宅單位,懷疑開放式設計的露台被玻璃圍封,變身室內空間。曾蔭權表示,自購入單位後一直沒有改建或加建的工程,而屋宇署曾於2006年巡查單位,並沒有要求拆除圍封露台的玻璃,現已委託認可的專業人士盡快檢察單位是否涉及違規。
有報章報道,曾蔭權名下的麥當勞道64號碧雲樓1B單位,原屬開放式設計的露台,被巨型玻璃完全圍封,變成室內空間,跟毗鄰原裝露台對比強烈,懷疑屬於僭建部分。被揭爆僭建後,曾蔭權上午如常前往中區聖約瑟堂早禱,被大批記者不斷追問物業僭建問題,他並沒有回應,隨即在保鑣護送下乘車離去。
曾蔭權其後在政府總部舉行記者會簡述該單位的情況。他說,該單位於1965年發出入伙紙,其父親於1978年購入,他記憶所及其父從沒進行任何改建或加建的工程,物業於父親1997年過身後售出。
他續說,1998年以公司名義購入該單位後也沒有進行任何改建或加建的工程。而屋宇署曾巡查整幢大廈,並於2006年6月22日發信,只是要求拆除抽氣扇上的簷篷,以及露台外搭建鐵花架,他隨即進行拆除工程。屋宇署於當年7月致函確認已遵循拆除的命令。
曾蔭權強調,自購入單位後,屋宇署並沒有就該單位發出其他通知,要求處理露台的玻璃窗或其他部分的建築物,所以一直認為沒有其他問題。而據他理解,露台設有玻璃不一定屬違規建築,但已委託認可的專業人士盡快視察單位,若發現任何違規建築,必定立即拆除,以釋除公眾的疑慮。
該單位由曾蔭權與妻子鮑笑薇透過順富發展有限公司,於1998年持有至今,兩人各佔公司一半股權,其子曾慶衍、曾慶淳則為公司董事。碧雲樓於1965年落成,至今已有45年樓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