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兩名成員在今年3月向行政長官示威,其後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公眾行為,案件定於7月18日開審。辯方在庭外表示,希望能傳召行政長官曾蔭權做辯方證人。
兩名被告黃俊杰及黃浩銘,今早到九龍城裁判法院進行審前覆核。裁判官定出下次審前覆核的日期為6月17日,審訊日期在7月18日至19日。控方在庭上表示,屆時會傳召8名證人作供,控辯雙方都會在庭上播放當日的錄影片段。
而辯方律師在庭外更指,行政長官曾蔭權是事件的關鍵人物,他的感受會影響控罪的嚴重性,而按一般程序,如果證人在非自願下作供,辯方需先向法庭申請證人傳票,獲法庭批准後才可傳召有關證人。
另外,數名社民連的成員在庭外聲援兩名被告,認為今次的檢控是政治打壓,並指2人無罪。其中一名被告黃浩銘表示,希望曾蔭權上庭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