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曾蔭權懷疑被人撞傷的事件,另一名社民連成員黃浩銘否認擾亂公眾秩序罪,案件押後月底審理。
被告黃浩銘早上到九龍城法院應訊,他獲准以500元保釋候審。黃浩銘被控於3月1日,在尖沙嘴科學館廣場及入口處,作出擾亂秩序行為,意圖破壞社會安寧。
控方表示,會傳召5名證人作供,當中包括3名警員和2名途人,亦會提供一段2分半鐘錄影片段。裁判官接納被告要求,將案件押後到月底,與另一名社民連成員黃俊杰的案件一起做審前覆核,決定審訊時間。
10多名社民連的成員較早前亦有到場聲援,他們手持橫額,在法院門外高叫口號,批評警方的拘捕行動是政治打壓,製造白色恐怖,要求立即撤銷控罪。黃浩銘較早前曾指,不明白為何警方相隔2個月才控告他。
事發於3月1日,22歲被告黃浩銘趁曾蔭權出席科學館一個活動時示威,手持一盒粟米斑塊飯走近,遭保安員攔截,他昨日被警方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