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局副局長潘潔被揭發住所有僭建物,環境局局長邱騰華表示,對方已經立即進行改正工作,這是正確的做法。
邱騰華表示,副局長潘潔已就她居所的潛建物,作出更正的行動,並且進行工程。他認為這是應該的,每人都要為違規行為承擔責任及作出補救,公職人員更加要守法。
環境局副局長潘潔於09年購入的大埔沙欄小築,被揭發在二、三樓的露台及天台加建玻璃屋。潘潔昨天承認責任,表示自己早前已委託工程公司處理僭建部分。而建築工人昨午已在潘潔寓所外搭棚處理。但潘昨日拒絕回答僭建物是否在她購入單位才僭建。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李永達促潘潔交代,否則應辭職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