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各方關注的北京長安街醉駕案,20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陳家因酒駕致2人死亡、1人重傷,被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報道稱,原被告雙方已達成賠償協議,賠償金額是366萬元人民幣。
一年前,長安街上的一場車禍,造成一家人中父女身亡、母親重傷。
案情顯示,去年5月9日清晨5時36分許,陳家飲酒後超速駕駛,在北京市朝陽區東大橋路由北向南行駛至建國門外大街永安里路口,違反交通信號,直接撞上前方等候交通信號放行的私家車,繼而又撞向正常行駛的639路巴士左前側。陳家棄車逃逸,事故造成被撞私家車車主陳偉寧及6歲女兒珠珠死亡,陳偉寧的另一雙胞胎女兒珍珍因不在車上,幸免於難,陳的妻子王輝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