廟佳桑拿案兩警「夾口供」判囚27月 |
2011-05-12 (10:41) |
07年廟佳桑拿管理淫窟案審訊,前女警吳惠冰在區域法院證人室裝設錄音機,偷錄2名警員私下討論案情,對話中有警員提醒作供的另一人不要混淆口供的真假部分。涉案2警較早前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及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名成立,今早在區域法院各被判入獄2年3個月。 法官判刑時表示,雖然該案案情在同類案件中不算最嚴重,但仍有必要判處監禁,以收阻嚇作用。法官又指,警員每日都要在各級法院作供,他們的行為在司法系統中舉足輕重,即使出發點正確,但若然手段非法,都必須承擔後果。 法官以3年為量刑起點,考慮到2被告沒有案底、過去對警隊的貢獻及失去工作和長俸,因此判監2年3個月。 兩名被告分別為警長楊家豪(33歲)及警員周熾朋(35歲),案發時隸屬有組織及三合會調查科。辯方求情時指,2名被告分別於警隊服務了16年和18年,並分別獲40次及57次上司書面嘉許。首被告未婚;次被告已婚,育有一子。辯方力陳本案情況特殊,2名被告犯案動機並非為個人得益,懇求判處非監禁式刑期。 案發於07年,警方派出臥底探員拘捕多名經營桑拿浴室人士,而在審訊期間,兩名被告在證人室內討論案情「夾口供」,被其中一名被告的妻子偷錄,案中各名被告最終全部無罪釋放,但兩名警員就被控妨礙司法公正,而偷錄的女子早前已被判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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