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警發假誓罪成判囚半年
2011-03-25 (14:15)
一名前女警在法院證人室偷錄警員對話,為丈夫脫罪,被裁定發假誓罪名成立,判監6個月。

        54歲被告吳惠冰於1975年加入警隊,服務警隊27年,直至2002年退休,退休時為高級警員。2007年一宗桑拿浴室貪污案,被告在區域法院證人室偷錄警員「夾口供」,成功為丈夫脫罪。被告其後被控妨礙司法公正及發假誓罪,經審訊後,發假誓罪名成立。

        法官判刑時表示,警員應該知道發假誓屬違法,損害司法公正。法官又稱,會把判詞交給律師公會及大律師公會跟進事件。被告早前被控藐視法庭罪,獲判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