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運輸署通過交通諮詢委員會轄下交通投訴組收到涉及專營巴士服務班次的投訴有1,103宗;2009年為751宗,2008年則為722宗。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表示,今天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表示,運輸署在接獲巴士服務班次的投訴後,會先分析投訴內容,並要求巴士公司解釋和提交有關巴士路線的營運資料,以確定路線是否依照運輸署發出的服務詳情表所規定的班次時間提供服務。
運輸署亦會因應投訴的實際情況,有需要時會派員到投訴地點實地調查。運輸署會根據投訴的性質、有關地區的交通狀況等因素,按資源調配訂定調查的優先次序。
運輸署去年主動派員實地點算巴士班次的調查數目為1,144;2009年為884,而2008年為995。
若專營巴士公司未能作出改善或提出合理解釋,運輸署會就投訴個案發信給相關的巴士公司,要求巴士公司維持達致令人滿意及有效率的公共巴士服務,並在一定的時間內落實改善措施,如未能作出改善,運輸署會向巴士公司發警告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