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處進行的住戶開支調查發現,當中的住屋及食品開支都有升幅,在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比重,由5成6增至5成9。
統計處在09至10年,訪問6000個本地住戶,發現與5年前相比,由於私人房屋租金、基本食品及外出用膳價格上升,住屋開支比重由29.17%,升至31.66%;食品開支比就由26.94%,升至27.45%。
至於交通、衣履、煙酒及電力、燃氣及水等項目,佔住戶開支比重均有下跌。
另外,統計處更新計算消費物價的項目,增加幼童遊戲小組及租用迷你倉等支出,刪除音響器材修理及網吧收費項目。調查每隔5年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