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內閣通過決議,第三次批准延長在曼谷部分地區實施的國內安全法期限,新的期限被延至5月24日。
泰國內閣根據曼谷警方的建議,批准延長在曼谷7個地區實施的國內安全法。該特殊安全法令自2月9日起開始實施,原定2月23日到期,旨在防止曼谷的集會者衝擊和佔領政府部門以及封鎖道路。今年2月和3月,泰國內閣兩度批准延長該法令至4月25日,此次再度將其延長至5月24日。負責安全事務的泰國副總理特素班早前表示,這項法令是否會在大選前終止,將根據屆時的具體情況而定。
泰國總理阿披實3月11日宣佈,將於5月初解散國會下議院。根據泰國法律,新的大選將在國會下議院解散後的45天至60天內舉行,預計選舉時間為6月底或7月初。阿披實在本月18日表示,即將到來的國會下議院選舉將決定泰國的前途和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