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批評多個部門,多個部門處理一宗水浸投訴時,互相推卸責任,各家自掃門前雪。
申訴專員黎年表示,一名市民,前年3月起,先後向多個部門投訴,投訴一個遊樂場的行人路,路面下陷並有積水,但未獲處理 。之後再致電政府1823熱線,個案先後轉介六個部門,包括渠務處、 地政總署、 路政署、 民政事務總署、 康文署及食環署,互相推卸,拖延了幾個月,仍無部門願意承擔維修責任。
直至去年6月,地政總署向康文署提供遊樂場的撥地條款,才確定維修責任屬康文署。
黎年批評政府部門,對一宗簡單的投訴,要用一年幾的時間才獲處理,顯示前線人員對投訴不積極及敷衍,抱著各家自掃門前雪的心態,無切實考慮市民需要,有損政府形象,建議改善處理投訴的程序,以及加強職員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