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躍輝即時監禁,不准緩刑。
李躍輝囚21個月
2011-04-18 (10:55)
前區議員兼前自由黨成員李躍輝醫生,角逐09年區議會大圍補選舞弊,夥同前黨友蔣世昌等向選區居民提供免費晚宴、流感針等。涉案5名被告李躍輝、蔣世昌、梁駿業、余惠慈及張勝佳被裁定串謀在選舉中向他人提供利益作舞弊行為等10罪罪成,今日在區域法院全部被判入獄。

        李躍輝與蔣世昌分別入獄21個月和1年;案中另外3名被告,包括一間藥物供應商的董事、福利會主席及司庫,分別判監1年至21個月。

        法官判刑時表示,雖然李躍輝與蔣世昌任職區議員期間,對社會有貢獻,但他們犯案是透過精心計劃和部署,賄選涉及的開支達到200萬,反映罪行嚴重,加上刑期要具阻嚇和警醒的作用,所以必須判處各被告即時監禁,不准緩刑。

        案情指,5名罪成被告分別為李躍輝(42歲)、前九龍城區議員蔣世昌(54歲)、梁駿業(40歲)、余惠慈(女、36歲)及張勝佳(43歲)。他們被控於09年1月至3月期間,成立福利會,舉辦各項活動,誘使選民投票給當時參與大圍補選的李躍輝,期間共接觸約1萬名當區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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