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三個工會要求,港鐵向所有前線員工提供用膳時間,或以扣減工時或補假,補償用膳時間被徵召工作。
工會指出,公司條文列明,員工可享有45分鐘用膳時間,不過用膳期間,員工須隨時候召工作,部分崗位每更只得一名同事當值,同事可能要犧牲食飯時間。
工會希望,港鐵表明45分鐘用膳時間毋須工作,若期間需要奉召工作,則應以扣減工時或補假作為補償。工會又要求,資方增聘人手,應付工作量,保持服務質素。
港鐵人力資源部總經理陸建平表示,員工的工作時間並不包括用膳時間,現時港鐵員工每周的淨工時是42小時,較市場上一般工時為短,所有員工時薪也超過最低工資的時薪28元,而部分員工因工作性質而留守崗位用膳,有關時間視作工時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