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繼續審議財政預算案,民主黨議員涂謹申就預算案提出修訂,動議削減警務處的多項開支,包括投訴警察課、反恐工作職位、酬金及特別服務開支,即俗稱的「線人費」。
涂謹申提出,削減投訴警察課的4606萬元開支。他指投訴警察課「自己人查自己人」,欠缺公信力,認為4000多萬元是枉花。他又指,監警會沒有調查、定案及處分的權力,希望透過修正案,逼使政府讓監警會全權負責所有投訴警察的個案。
本身是監警會副主席的議員李國麟表示,監警會工作是要確保市民投訴警察的個案獲公平處理。他們會調查當中有否隱瞞,亦會做觀察員突擊檢查警方處理投訴的工作,認為可發揮到作用。他認為不應削減投訴課的開支,否則在監警會沒有調查權下,市民將無處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