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建議夫婦離婚保障子女 祖父母獲權接觸孫輩
2011-04-03 (05:53)
(歐洲 )(本報訊)一項最新報告建議,祖父母將首次獲得法律權利,保障在子女離婚後仍可與孫輩接觸,據估計政府很可能接受這項建議。預備離婚的父母,將可確保祖父母繼續在孫輩生活中扮演角色。

        該報告是政府委任,對家庭公正系統進行徹底複核的一部分,由前政府公務員David Norgrove主導而成。

        Norgrove周四建議,有意離婚的父母將在一名調解員的幫助下,就婚後如何照顧小孩簽訂《為人父母協議》(Parenting Agreement),從而保障孩子和祖父母及其他親戚朋友的關係。

        官方消息稱,調解員將鼓勵父母和祖父母溝通,鼓勵祖父母為照顧孫輩的協議提出意見,並繼續照顧孫輩。

        該協定不具備法律約束力,但若父母違反協定,可用作民事法庭的證據。

        根據目前法律,子女離婚後,儘管祖父母在照顧小孩和家庭財政方面功不可沒,但他們仍無權接觸孫輩。

        副首相克萊格去年曾說過,上百萬祖父母在子女離婚後,和孫輩失去聯繫,是很「瘋狂的」。他稱,如果家庭破裂,祖父母在孫輩生活中將扮演很重要的角色。因為祖父母的重要作用,部長們致力增加他們和孫輩的接觸機會。

        家庭公正體系複核還提出其他建議,如孩子可以決定和父母哪一方一起生活,以及何時會見其他家庭成員,父母離婚將在庭外和解等。

        調查顯示,子女婚姻破裂後,幾乎半數祖父母再沒見過孫輩,其中兒子離婚的父母情況最嚴重。

        「予父公正(Fathers for Justice)」監察組織聲稱,離婚父母雙方也應該有權接觸孩子。Norgrove的報告僅給予祖父母該權利。「予父公正」協調官Nadine O'Connor說,該報告加強了對父親的偏見,認為他們對孩子來說是個危險人物,他們必須通過層層關卡才能見到孩子,而母親和祖父母則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