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向主控官潑漒水被判囚
2011-03-31 (18:14)
外籍主控官葉祖耀在法院門外被人淋潑腐蝕液體案,三名被告在高等法院分別判入獄十至十二年。

        法官判刑時指,案情嚴重,是一宗經過精心策劃的冷血襲擊,雖然葉祖耀沒有永久傷害,亦不構成減刑理由,必須判以阻嚇性刑罰。

        同案另外三名被告明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