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 )(本報記者李群報道)大溫哥華一個華裔地產經紀,因涉嫌從事不誠實房屋交易,而遭卑詩省房地產議會(The Real Estate Council of B.C.,簡稱RECBC)調查。有屋主投訴該經紀在協助其賣房時多處誤導,令他們損失高達12萬元以上。而RECBC則提醒屋主,在賣屋之前一定要對經紀的代理關係有全面認識。
據加拿大廣播公司(CBC)的報道,正在接受調查的是洋名為奧爾本的王姓(Alban Wang,譯音)經紀,任職於本地Amex-Sunrich Realty地產公司。
一個名為戴維斯(Jim Davis)的烈市屋主投訴說,自己曾收到一封信件,內容稱有買家希望購買他的房屋。戴維斯出於好奇聯絡對方,而他和經紀及買方見面後,最終以86萬元的價格賣出房屋。戴維斯當時沒有僱用另一個經紀,而是倚賴同時代表買家的王姓經紀的建議。
比較其他掛牌價覺合理
戴維斯又說,他也有上網比較區內其他房屋的掛牌價格,最初感到自己賣出的價格合理,但後來他得知地產經紀業內有專門用於追蹤成交價的資料庫,並發現其區內有房屋以高於掛牌價12萬元成交。
在房屋成交一個月後,戴維斯接到數個地產經紀的電話,稱該買家已經把買房合約轉讓給第三方,而買家這個做法,根據戴維斯與王姓經紀簽訂的協議,是允許的。
經紀稱未參與初期商討
戴維斯認為,自己是受到不公正對待,稱王姓經紀並未告知他協議中的上述條款內容,因此決定投訴,以討回公道。
據悉,烈市還有其他多位屋主,也同王姓經紀有類似情形,他們已經聘請律師解決。
王姓經紀周一接受《星島日報》記者查詢時回應說,戴維斯個案的買家,早在去年11月與戴維斯聯絡,但當時王姓經紀自己毫不知情,也未有參與;直到去年12月初,該買家找他準備一份買賣合約,他才開始參與,此時買賣雙方已經定好價格及交易日期。他說,當時曾查閱附近類似房屋的成交價,同雙方約定的價格大致相同。
被問及同戴維斯簽訂的合約中,是否有由他同時代表買賣雙方的條款時,王姓經紀稱需要把合約找出來查閱才能確定,但即使合約中有「買家可把買房合約轉讓給第三方」條款,應是應買方要求加入。王姓經紀強調,自己曾當著戴維斯的面,逐條讀出並解釋合約中所有條款。
轉讓買屋合約須賣方同意
RECBC投訴部門經理科爾曼(Maureen Coleman)表示,地產經紀如同時代表買賣雙方,必須平等對方雙方利益,向買方提供的訊息,必須讓賣冢知道。
科爾曼說,經紀代表買賣雙方,買家如果此後要把購買合約轉讓給第三方,經紀必須要得到賣家同意。
她又表示,無法評論仍在調查的個案,但總體看,在此類情況中,經紀有潛在利益衝突的可能。她表示,RECBC將調查各方面所知道訊息的程度,以及瞭解他們各自依據哪種訊息作出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