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舉行記者會,外交部部長楊潔篪就中國的對外政策和對外關係答記者問。
楊潔篪回答國際競爭的提問時表示,中國一貫堅持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在國際關係準則的基礎上來處理國家與國家的關係,其中也包括合作與競爭的關係。優勢互補、合作共贏是中國與各國關係的主流和主導面。
他表示,毋庸諱言,在一些國家經貿的互動方面、在其他方面,可能既存在著合作,又存在著競爭。中國認為,首先是要用開放包容的態度來對待競爭,就是允許各個國家在競爭當中發揮各自的比較優勢,挖掘本身的潛力和活力,從而來實現共同發展。
中國主張在平等公平的基礎上來開展競爭,反對在經貿問題上搞政治化,反對雙重標準,也反對歧視性的待遇。
中國主張以互利共贏為目的來開展良性的競爭,在實現自身利益的同時,要照顧對方的利益,要懂得換位思考,不能以鄰為壑、損人利己,更不能人為地設立對手,樹立對立面。
他認為,競爭應該是平衡有度的。對於由於歷史的原因、由於一些現實的因素,在競爭當中處於相對不利地位的發展中國家,應該施以援手,盡力去幫助、去扶持,來提高發展中國家的競爭力,來提高他們可持續發展的能力。
他認為,中國國家的發展,為我們同其他國家的合作創造了更大的空間。這些年,中國同非洲國家進行了很多的合作。
例如幫助他們加強基礎設施的建設,已經幫助他們修建了2200多公里的鐵路,3400公里左右的公路,這就像人一樣,血脈暢通。這些國家就增強了可持續發展的能力,中國會進一步加強同各國的互利合作,來拉緊我們之間的利益紐帶。
楊潔篪表示,中國也在努力嘗試同發達國家一起來幫助第三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當然,這種三邊的合作或者是四邊、五邊的合作必須要首先得到駐在國的同意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