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會本周立法 效果榮辱互見 出售水費債權可增市府收入
2011-03-06 (05:22)
(紐約 )(本報訊)《華爾街日報》報道,紐約市議會本周的一項立法,目的是針對欠付物業稅與水費的住屋業主,它一方面是幫助低入息的住屋業主減輕負擔,另一方面可為市政府製造入息。

        這項「留置權出售改革與重授法案」(Lien Sale Reform and Reauthorization Act)周三(2日)獲市議會全票通過,它限制收債公司所能設定的欠債利息,它也能使到耆老與退伍軍人更容易獲得豁免權,可以在欠稅與欠費的情況下仍能保存住所房屋。

        根據這項法案,2家庭與3家庭的住宅房屋業主,可以在1年內累積2000元的水費欠債(從前只是1000元),仍能避免被市政府出售欠債的留置權。

        布碌崙市議會雷齊亞(Dominic Recchia)表示,這項法案可以增加市政府庫房收入,原因是它准許市政府出售2家庭與3家庭住宅房屋的欠債留置權,而不局限是1家庭住宅房屋。

        雷齊亞表示:「出售欠債留置權每年可為市政府帶來以百萬元計的收入,此外,在我們實行這項政策之後,人們就開始付錢還債的了。」

        市政府在1997年以來每年都會舉辦一項留置權出售作業,把欠付物業稅與水費的債權出售給一些投資人士,賺取收入。

        一間住宅房屋被當局列入留置權名單,展開追討欠債行動後,業主有90天時間去清還欠債,不然的話,這項留置權就會被歸併入一項包括其他數以千計待追討的貸款基金內,這項基金可以出售給一些投資人士,後者可通過收債服務公司收取欠債的本金與利息。

        但據一個消費者維權組織「鄰舍經濟發展權益聯會」行政總監辛那表示,這些收債服務公司都會索取數以千元計的費用與高昂的利息,逼使住宅房屋業主借入更多貸款去還債。

        他表示:「我們認為會發生的情形,是人們會陷入另一類的高利息貸款,對那些依靠每期薪資維持生活的人士,會造成很大的壓力。這會造成一種高費用信貸的壓榨,對家庭造成打擊。」

        一位市政府財稅官員表示,大部分面對住屋留置權出售的業主都會在欠債被出售之前清繳欠數,但市政府每年也從出售這些欠債留置權方面獲得4千萬元收入。

        這位官員表示,自1996年以來,把住宅房屋列為留置權出售對象的政策,已為市政府收回50億元的欠債。

        但維權人士卻指出,2010年內被市政府出售欠稅留置權的住宅房屋,是集中在紐約市的貧窮地區,這些地區的住宅房屋法拍率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