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警方收費服務規則節省公帑 副市長重申將採取措施
2011-03-06 (05:48)
(多倫多 )(綜合報道)副市長荷禮狄(Doug Holyday)稱,福特當局在修改警方收費服務規則、節省數以百萬元計公帑上不會退縮,即使這會令警員荷包縮水也在所不惜。

        荷禮狄周五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200萬元並不是一筆小數目。若絕對有必要,應請警員提供服務並付費,否則必須加以改變。」

        多市納稅人每年多付200萬

        荷禮狄周五的此番評論是對《多倫多星報》日前報道的回應。星報披露,市審計總長格里菲斯(Jeffrey Griffiths)有關警員收費服務報告草案中得出結論,現行規則要求警員提供一些不必要的付費服務,例如休班警員在施工現場、活動地點指揮交通之類,導致多倫多納稅人每年最多需要支付200萬元。而這類工作有時只需交通督導員,甚至豎立橙色三角桶便可。

        市議員彭康妮(Pam McConnell)指出,問題在於城市附例,而不是警方章程導致這類不必要的花費。

        多倫多每年舉行數以百計的嘉年華、巡遊之類活動,組織者受制於城市附例,不得不聘請大批警員維持秩序。活動主辦者及商家大吐苦水,稱支付警員服務的費用佔去活動預算相當一部分。活動組織者與商家一直遊說市府修改條例。

        多市警察總長貝理爾(Bill Blair)最初指星報的報道為「無稽之談」,他辯稱說,有更多警員在街頭,城市更加安全。資料來源: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