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參議員提案列9種情況 解僱教師按表現不按資歷
2011-02-26 (05:19)
(紐約 )(本報訊)紐約市長彭博力爭結束解僱教師時「後到先走」(last in/first out, 縮寫為LIFO)的做法,周三晚在州參議會獲得大力支持。州參議員弗拉納甘(John Flanagan)提出具體做法,結束這個教師工會支持的做法。

        彭博上周在預算案講話中表示,因預算赤字將要解僱約4700名教師。他向州參眾兩會和州長柯謨施壓,力爭結束不問表現只按資歷決定解僱人選的LIFO做法。

        《紐約郵報》報道,身為州參議會教育委員會主席的共和黨籍參議員弗拉納甘,在議案中提出的解僱教師的9種具體理由,將結束LIFO的長期做法,令彭博可以擺脫這一束縛。

        這9種理由包括:評審時被評為不滿意級別、長期遲到或缺席、犯下刑事罪或有不導致被解僱的紀律處分。

        此外,學生考試長期低分、未能按時延續教師證書、沒有永久職位6個月或更長時間、經常因行為不檢接受教育局調查,以及因教師聘用期可能被取消而獲得延期任教等。

        參議會多數黨領袖史克洛斯預期,這一議案在參議會將會獲得兩黨的支持。

        在共和黨人控制的參議會已同意結束LIFO做法。眾議會議長蕭華和州長柯謨已暗示支持部分改革LIFO做法,但卻質疑解僱教師時將按甚麼標準進行。

        弗拉納甘的議案在民主黨人控制的眾議會還未獲得議員的支持。但他預期不久將會有一位眾議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