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嚴格取締非法機車 109分局詳析實施細節
2011-02-26 (05:20)
(紐約 )(本報記者陳裕光紐約報道 )紐約市警轄區法拉盛109分局副局長文遜(Chris Manson)昨 (24日) 與法拉盛不同族裔餐飲業者開會,提醒以單車和電動小機車送外賣的人士,必須持有紐約州運輸處(DMV)發出的合法行車證,駕駛人要隨身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才能在路上行駛, 而且要遵守交通規則,從三月開始,109分局將執行紐約市警局取締違反交通規則的單車和小型機車的法例,對違反交通規則,沒有合法登記,和亂泊街道上的單車與機車開出罰單,最嚴重的執法是把交通工具充公。

         法拉盛選區市議員顧雅明,與法拉盛商業改進區(BID)共同主席莊振輝及執行主席余鈿崧,在執法前, 與109分局在冰火宴餐館舉行了有關機車和單車在路上行駛與規則的問題,與會的華人餐飲業者,以及以單車作為運動的華裔老人在會上提出了很多問題。

        單車亂闖車禍有增無減

         109分局局長文遜強調無牌行駛的電動小機車和單車造成的交通混亂,情況愈來愈嚴重,他指出2010年發生在轄區的337宗有人受傷交通意外,佔了75宗是由無執照的小機車和單車不守交通規則造成,因此,109分局將加強取締行動,對違反交通規則者處以重罰,嚴重的沒收小機車和單車。

         文遜指出,只有在紐約州運輸處登記的機車才能合法在路上行駛,現時以電池發動的小機車,不能合法登記,在路上行駛是非法的,警方將嚴格取締。

        文遜又提醒駕駛人須要隨身攜帶有身分證明的文件,無論是單車和小機車,在路上行駛均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能逆向行駛,若不理會紅綠燈亂闖,將開出闖紅燈的罰單和扣分,甚至把交通工具沒收。

         文遜又指出,駕駛單車和小機車,除了必須配戴安全帽,晚上要穿著有反光的服裝,讓人看到。小機車駕 駛人如果發生交通意外,撞倒行人和有人受傷,不等候警員到場錄取口供,擅自離開現場,會被會逮捕控告「Hit and Run」的刑事罪。

        違反交通法要上庭

         109分局社區警察奧當納指出,法拉盛地區的交通意外事件,單車和小型機車不守交通規則造成的車禍佔很大比例,因此紐約市各區於今年1月1日同步執法取締行動。109分局將從三月開始與全市各轄區行動一致執行取締規反交通規則的單位和小型機車。

         奧當納又向餐飲業者表示,執法警員對違例者開出罰單有兩種,一種是黃色的,可以認罪付款,若不認罪可到白石鎮的紐約州交通法庭抗辯。另一種粉紅色的是刑事罰單,不能自己認罪付罰款,需要按照罰單上的日期到秋園的刑事法庭,由法官裁定。

         出席會議的華裔老人詢問,若是陪同孫子一起乘坐單車在公園運動,是不是沒有執照,有觸犯法網之虞。文遜指出,在有單車標誌的路上和公園踩單車,並沒有違法,但在路上行駛時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可在人行道上行駛。

         顧雅明指出,法拉盛和全市的餐飲業者以單車或小機車送外賣為數不少,他們在馬路上橫衝直撞因不守交通規矩、亂闖紅燈等違反交通規則現象,造成本身或路人、行車者的困擾,車禍屢傳。顧雅明希望業者或單車送外賣業者了解法規,勿以身試法。

         莊振輝稱,法拉盛三月開始嚴格執行取締不守交通規則的單車和小機車,希望藉著業者與警方的溝通和加強教育工作,讓民眾能得到正確的單車和小機車交通的指引,並對自己及行人的安全負責。

         有關機車和車在路上行駛的合法和各項問題,可到政府網站www.nyc.gov,在City Agencies一欄找尋Transportation再點擊Bicycli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