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兇案 死刑犯上訴再敗 |
2011-02-18 (05:33) |
(三藩市 )(灣區城市新聞社電)聯邦上訴法院星期二對一名於1985年因折磨、刺傷和殺害一名研究生被判處死刑的三藩市男子,維持原判。 現年58歲的費爾班克(Robert Fairbank) ,因被裁定殺害三藩市州立大學研究生、24歲的奇克(Wendy Cheek)罪名成立,於1989年在聖馬刁縣高等法院被判處死刑。 本案死者奇克於1985年12月12日失蹤,她的屍體在兩天後在聖馬刁縣水晶泉(Crystal Spring)水庫附近被發現。她有被毆打,刺傷痕跡,同時她的部分身體有被燒傷跡象。 當時,費爾班克正被指控在他的三藩市公寓裡性侵犯另一名女性。該事件在奇克失蹤前一周發生,費爾班克當時獲法庭批准自簽保釋。 本案審訊在聖馬刁縣展開,費爾班克在兩天的審訊後認罪,罪名為一級謀殺並在特殊情況下的嘗試口交和酷刑。當審訊進入判刑階段,陪審團一致同意判處死刑。 在加州最高法院於1997年一致裁定維持對費爾班克的判決,以及於2003年駁回了他的人身保護令申請後,費爾班克向聯邦法院上訴,同時亦包括申請人身保護令。 在周二的裁決中,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不接納費爾班克的聲稱,指他的律師未能提供證據證明他可能有腦損傷、吸毒或在孩提時遭虐待等因素,如果這些理由成立,有可能說服陪審團判處終身監禁不得假釋,而不是判處死刑。 由三名法官組成的上訴法庭表示,費爾班克的辯護律師作出了合理的策略,試圖描繪費爾班克為承擔犯罪罪責的人。 巡迴庭法官托馬斯(Sidney Thomas) 表示:「他的律師考慮到為被告減輕刑罰的種種因素,並提出相關的證據。」 費爾班克的上訴渠道所餘無幾,但他仍然有權向由11名法官組成的巡迴法庭以及聯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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