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商規管物業管理行業 |
2011-02-18 (11:56) |
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規管物業管理行業。多個團體都支持發牌規管物業管理公司,但反對向個別從業員發牌。 政府正就立法規管物業管理行業,諮詢公眾至3月15日。民政事務總署署長陳甘美華表示,諮詢期至下月中結束,目前大部分意見都支持發牌制度,但同時希望市場有公平競爭,避免壟斷,制度亦要有過渡期,不要令從業員失業,及不要令管理成本增加。 而測量師學會代表大致都支持建議,認為物業管理公司應該分級發牌,規模較細的公司都容易獲取註冊。香港測量師學會物業設施管理組市席楊文佳表示,行業涉及大量不同職系的員工,包括保安、管業處等,他們只負責執行物業公司的指令,如果要個人負責並不公平,他又建議按公司大小分級制發牌。 不過,物業管理聯會的代表反對分級發牌,認為會有標籤效應,高級別的公司會「大魚食細魚」,以本傷人,扼殺中小型公司的生存空間。香港物業管理聯會有限公司主席林覺暉表示,分級制會有標籤效應,造成大公司壟斷,認為單一級別發牌更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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