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克區警方打擊開車用手機 發告票211張
2011-02-10 (05:15)
(多倫多 )(本報記者)《開車嚴禁使用手提裝置》的安省法例實施已逾一年,加上安省各執法機關在過去一年,不斷勸喻駕駛者勿開車時使用電話或傳短訊,然而仍有不少司機在駕車時分神使用手機,約克區警方在本月初為期3天的打擊司機開車用手機的行動中,向違法司機共發出211張告票,司機無視此法例情況令人憂慮。

        約克區警方交通組警長韋拿梅亞(Sgt.Edmond Villamere)向本報表示,約克區警隊由本月1日至3日的短短3天執法行動中,共向涉及一邊開車一邊使用手提裝置的違規司機,發出211張告票,此數字反映即使該法例生效一年,但仍有不少司機對此法例置若罔聞。

        韋拿梅亞警長表示,最令警員震驚的是執法的一天,正值多倫多面對大雪暴,但據警員所見,竟有司機在雪暴中開車時仍手執電話傳短訊及與人通話。他形容司機們此舉不僅置車上乘客及自身性命於不顧,更會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約克區警方於本月1日起一連3天,展開該名為「專注開車」截查行動(Operation Stay Focused),票控涉嫌違反《開車嚴禁使用手提裝置》法例的司機。行動中警隊派出軍裝及便裝警員,駕駛隱形警車在街道上執行職務。

        韋拿梅亞重申司機若於駕車時,手執手提通訊系統及娛樂工具,進行通話、傳短訊或看電視等娛樂,執法人員可向他們發出125元定額罰款告票。警方指出不專注駕駛,後果將可能導致嚴重意外,甚至致命車禍;有研究報告顯示,駕車時使用手提裝置的司機,較專注駕駛司機遇上交通意外多出4倍。

        警方再次提醒駕駛者,在開車時使用手提裝置是違反安省交通法118號法案;警方呼籲駕駛者在開車時,切勿接電話或致電予其他人,亦不要在開車時用手機傳短訊及電郵。

        警方又呼籲司機在開車時,盡量用雙手緊握軑盤,若無可避免與他人通電話,則必須使用免提系統,做個負責任的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