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園街縱火狂徒再提堂不准保釋 |
2011-02-08 (11:08) |
涉及旺角花園街縱火案的疑犯,今早再在九龍城法院提堂,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8日,等候醫療報告再處理,被告不准保釋,繼續還柙看管。 任職廚師的32歲被告江志聲,早上由囚車押送到九龍城法院提堂,他被控一項縱火罪。控方在庭上表示,律政司至今仍未收到法醫及多名傷者的醫療報告,要等待收到醫管局下月初提交的有關報告後,才能作出進一步指示。 控方又在庭上反對被告的保釋申請,認為被告對公眾會構成危險。裁判官決定將被告還柙看管,並押後案件至下月8日再審,等候法醫及醫療報告。 案情指,去年12月,被告涉嫌分別在彌敦道及水渠道之間後巷、花園街222號、西洋菜北街後巷及長沙灣道一條後巷等4個地方縱火,其中花園街的三級火警火勢猛烈,6人受傷,80個攤檔被焚毀,損失20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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