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爾森廢除發展商規限 不必提供可負擔房屋
2011-01-24 (05:24)
(三藩市 )(本報訊)北加州福爾森市一項實行了9年的條例將被取消,條例內容要求發展商在發展大型住宅計劃的時候,必須同時提供可負擔住房。

        福爾森市議會早前投票通過停止執行這項要求,指這強制性計劃成效不彰,並且阻礙一些合乎市場價值的計劃發展。

        市府計劃,轉而透過對承建商的獎勵計劃和一些自願性質措施,以符合州政府所訂下的可負擔住房目標。

        一些關注可負擔住房屋政策問題的人士,促請市議會應該稍為延遲執行該指令直至經濟改善,而非將有關條例完全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