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建會已於12月遞圖則業權意見
2011-01-19 (13:32)
地產建設商會秘書長龍漢標表示,就屋宇署要求發展商須擁100%業權方可獲審批建築圖則,已於去年12月向政府提交意見書,表示認為此要求是不合理的,過去並無此要求,而且一旦實施,肯定會對項目的發展流程造成影響,亦對項目內的小業主。至於早前提交的意見方面,暫時未收到政府的回應。

        此外,地建會亦沒有就該事件於今日開會討論。而該會執委會副主席梁志堅指,逐會已就有關問題歸納會員意見,短期並會將意見提交政府。

        裕泰興集團執行董事羅守耀亦指,不認同政府要求發展商必需擁有百分百業權,認為會影響行業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