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福利金家庭 應獲兒童贍養費 |
2011-01-19 (05:19) |
(溫哥華 )(本報記者朱楠)單親母親呼籲卑詩自由黨黨領候選人,在競選議題上應該包括恢復領取社會補助家庭、也可同時保留兒童贍養收入的政策。而省府現行政策是扣除福利領取人的兒童贍養收入,因此令很多生活在貧窮線下的本省婦女及兒童脫貧不易。 單親母親卡斯特羅(LenLen Castro)攜同女兒娜塔莎(Natasha),在省新民主黨溫哥華—快樂山(Vancouver-Mount Pleasant)選區省議員關慧貞陪同下,周一召開記者會,訴說省府對待單親母親的政策不公平。 卡斯特羅表示,女兒娜塔莎是在她2009年底擺脫一段家庭暴力關係後出生。作為政府殘疾津貼的領取者,她被告知任何女兒父親按法庭要求支付的贍養費,都將算作收入,抵銷她目前領取的約700元社會補助。卡斯特羅說,雖然自己生活拮据,但不願因貧窮影響年幼的女兒。 新民主黨指出,省府在2002年修改社會補助政策後,在頭兩年已經取回約1,460萬元的兒童贍養費。關慧貞認為婦女和兒童是社會中的弱勢群體,削減社會補助將迫使很多像卡斯特羅一樣的單親母親,不得不繼續面對家暴伴侶等艱難處境。這也是卑詩成為全國貧窮兒童比例最高省份的原因。 關慧貞呼籲,政府重新發放包括兒童贍養費在內的兒童補助給卑詩省貧窮家庭,幫助困境中的婦女和兒童取得營養食物和教育。 卑詩精神健康及癮癖服務醫療總監帕特里克(Lance Patrick)同意關慧貞關於盡快撥款貧窮家庭,可以減少未來政府開支的說法。他說,現在幫助貧窮家庭取得營養食物、教育和社會服務,可減少將來政府在醫療,監獄和社會治安方面的支出。 而據卑詩大學(UBC)法律系教授楊格(Margot Young)表示, 削減補助貧窮家庭的開支,特別是幫助貧窮婦女的開支,不僅是個社會問題,而且涉及人權和歧視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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