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胤良重提禁選舉人濫用譯名
2011-01-15 (05:46)
(三藩市 )(本報記者蕭慧三藩市報道)雖曾遭前州長阿諾以增加地方政府財政負擔為理由,否決州參議員余胤良在2009年提出的,禁止候選人在選舉期間使用誤導性中文或其他語言譯名參選的法案,但余在新的立法會期開始就重提此案。

        譯名需選舉部門同意

        SB 88號法案要求,若有候選人希望將自己姓名的中文譯名放在選票上,這個名字除非是該名候選人自出生以來就使用的中文姓名,或者是早已在公共領域上使用諸如被媒體報道過的中文名,否則必須由各縣選務處或者州務卿辦公室,根據候選人的名字進行音譯或者意譯。

        若候選人不滿意,可以提出例證要求改變中文名,例如要求令該名與其由族裔媒體報道的譯名一致,當然這也需要獲得相關選舉部門同意。

        余胤良表示,由於近年亞裔選民力量增加,尤其是在三藩市亞裔選民數量已超兩成,為防止有候選人試圖以具有誤導性、意思不實的中文譯名,只為拿到亞裔選票,所以他再度提出。

        去年選舉已有先例

        其實在去年11月選舉後期也曾有類似風波。一位拉美裔候選人Michael Nava使用「李正平」的中文名字,去競選三藩市高等法院法官,結果在選舉後期,社區因為發現原來這位聽起來很華人的候選人,無論其名字的讀音、還是意思,都與「李正平」之名風馬牛不相及,「李」姓更不知從何而來,包括李氏公所、華裔法官郭麗蓮、鄧孟詩都指這是有人意圖誤導選民。有趣的是,背書支持李正平競選的名單裡面,正正包括余胤良。

        余胤良就說,自己重提法案與任何特定選舉無關,只是為了不讓有心人使用譯名只為了選票著想,「若這些人是真心關注華裔、亞裔社區的,選舉之前就應該已經獲得媒體報道,有一個特定的譯名,可以在選舉時使用相同的名字。但若有人只為了選舉拿選票才取個中文名,這個法案就是為了杜絕此類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