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出售商業機密牟利 焦婉瑩引渡到紐約受審 |
2011-01-14 (05:38) |
(三藩市 )(本報訊)涉嫌出賣商業機密牟利的菲蒙居民焦婉瑩(Winifred Jiau) 昨日被法官裁定,須引渡到紐約接受審訊。 紐約聯邦法庭審理 43歲的焦婉瑩在紐約被聯邦起訴圖謀欺詐和欺詐罪名各一項,案件由紐約聯邦法庭審理。 聯邦司法部指控,焦婉瑩把總部都設在聖他克拉的電腦部件製造商英偉達(Nvidia Corp.)和邁威爾科技(Marvell Technology Group Ltd.)的內部商業情報賣給Primary Global Research公司的數名基金經理,該公司的三個隱蔽基金則向她支付了20萬元。 法官頒下引渡令 被告的辯護律師高路遜(Mark Goldrosen)說,三藩市聯邦法庭法官詹默文(Bernard Zimmerman)下令,焦婉瑩須到紐約受審。 高路遜說,在焦婉瑩同意對案中所指人物是她而不作抗辯後,法官詹默文下達引渡令。 罪名成立可囚25年 焦婉瑩自去年12月28日在菲蒙的家被捕後,一直羈押在監,不准保釋。如果她被控的罪名成立,最高刑罰將是入獄25年並罰款5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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