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填區法令政府不提司法覆核 |
2011-01-04 (11:12) |
立法會於去年10月通過廢除擴建將軍澳堆填區的《2010年郊野公園(指定)(綜合)(修訂)令》,令到擴建計劃胎死腹中。港府今日宣布,決定不會就立法會廢除將軍澳堆填區擴建令,尋求司法覆核,但仍表明不同意立法會有權廢令。 行政會議今早召開會議,討論處理固體廢物的長遠策略,亦曾商討政府應否就早前立法會通過議案廢除堆填區修訂令而提出司法覆核。政務司司長唐英年表示,政府已去信立法會主席,表明政府不會就立法會通過有關議案尋求司法覆核,亦希望立法會同政府攜手努力處理廢物,謀求長遠徹底的解決方案。 唐英年指出,政府在信件中重申了自己的法律觀點,即立法會無權廢除堆填區的指定令,稍後他們會公布信件的內容。 他又強調,在今次的事件中,政府與立法會的法律觀點上存在分歧,在對於郊野公園條例的詮釋,港府一直緊守《基本法》及法治精神,因此他們對相關的法律觀點作了審慎反覆的考量。他指,對於立法會及主席就此事的看法,政府是尊重,但不敢苟同。 至於是否因此就有關法律爭議尋求司法覆核,唐英年表示,政府經過審慎考慮後,認為這個並非是最佳的方法。他指,政府希望保持良好的行政立法關係,因為如果行政立法當局對簿公堂,對社會有負面影響。 唐英年又說,政府通盤考慮固體廢物處理問題後,亦決定不會徵用清水灣郊野公園的5公頃土地,作為堆填區。日後遇到同類境況,會按個別情況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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