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含丙氧吩藥劑製品註冊 |
2010-12-29 (18:58) |
衛生署發言人今日表示,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轄下的註冊委員會決定撤銷含丙氧吩的藥劑製品的註冊,以保障公眾健康。有關的決定於明年1月10日生效,以配合所需的跟進回收行動。 現時,本港有13間公司註冊了21款含丙氧吩的藥劑製品(以右旋丙氧吩註冊)。 發言人表示,批發商應立即停止售賣或分發含丙氧吩的產品,並應於明年1月10日之前從市面回收所有有關產品。 醫生及藥劑師應停止處方或配發含丙氧吩的藥劑製品,並將剩餘產品退回給相關的批發商。正在服用含丙氧吩的藥物的病人應與醫生商討以其他方法治理痛症。 衛生署會密切監察批發商回收產品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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