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桶發現焦屍案 華裔男子殺越女被判廿年
2010-12-19 (05:46)
(澳洲 )(本報墨爾本訊)商業用垃圾桶發現焦屍案,52歲的華裔男子鄧泰森(Tai Shum Tang,譯音)承認謀殺23歲越裔女子阮雯(Van Nguyen),昨日維省最高法院被判刑20年,至少服刑16年才可申請假釋。

         不過被告自始至終都未有解釋殺人的動機或殺人的經過。

         事主部份被燒焦的屍體,2008年9月一個早上被發現在墨爾本東南區Keysborough一間快餐店後面一個商業垃圾桶內。被告在附近一間魚翅海鮮酒家工作。在2008年9月13日晚上被人見到與事主一起離開她的住宅大廈。

         翌日早上4時38分,鄧的汽車被閉路電視拍到停在垃圾桶地方,一小時後垃圾桶著火,消防員到場將火撲熄,發現事主半裸的屍體。鄧的汽車上發現事主的DNA。

         法官判案時接納可能是一時火爆而起殺機。鄧仍然拒絕供出案發前發生什麼事情,並且在被警員盤問時撒謊。被警員追問時只回答:「我不知道怎樣答你。」(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