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稱醉駕引致悲劇一件也嫌多 |
2010-12-16 (18:12) |
打擊醉駕的《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明日生效。行政長官曾蔭權在個人網誌發表文章,指因醉駕引起的悲劇一件也嫌多,醉駕害人,向來血淚斑斑。 他表示,去年平安夜,一位深受愛戴的中學老師在返回學校參加聖誕聯歡會途中,被一輛私家車撞死。肇事司機接受酒精呼氣測試,顯示超標近兩倍。 另外,去年年廿八落馬洲的嚴重車禍,一名貨車司機在醉酒和瞌睡的狀態下駕車失控,撞向一部新界的士,令六人慘死。他憶述當時曾趕赴現場,愁雲慘澹,一名死者家屬電視鏡頭面前下跪,要求加重刑罰,嚴懲不貸。 根據新訂的遞進罰則,酒精比例超標越多,刑罰越重,初犯者最少停牌6個月,重犯者至少停牌2年至5年。危險駕駛和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行重犯者的最短停牌期,也同樣增至分別2年及5年。其中要是涉及嚴重酒精超標,最高罰款額、最高監禁期和最短停牌期,各增百分之五十。 佳節當前,他希望司機打醒精神,保持警覺,喝酒後切勿駕駛,以免恨錯難返。這個聖誕節的願望很簡單:希望大家開開心心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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