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州裁決料無礙健保改革實施 |
2010-12-15 (05:24) |
(三藩市 )(本報記者施秋羽三藩市報道)已經上路的可負擔健保法昨日在聯邦法庭中遇上阻礙,維珍尼亞州法官裁定健保法中硬性要求個人購買健保的條款違憲。專家表示,該裁定無實質效應,並不影響可負擔健保法的實施,且「違憲說」似偏離了維護社會安全的價值。 全美亞太裔醫師協會政策顧問李艷虹表示,可負擔健保法通過後便有許多人表示要以法律途徑進行挑戰,因此健保法在法院裡遇上阻力是意料中的事,而維珍尼亞州聯邦法官裁決的重要性,在於這是首個對可負擔健保法的違憲裁決,而可負擔健保法過去也曾在其他地方兩次接受聯邦法官檢驗,兩次的結果都是沒有違憲問題。 裁決僅針對個別條款 雖判違憲,但李艷虹指出判決並不影響可負擔健保法的實施,因為法官並沒有裁定可負擔健保法禁止實施,換句話說,判決歸判決,可負擔健保法依舊可以循著法案中既定的時程表一一實行。而如果最後這項判決在上訴過程中一路送到最高法院審理,那可能得花上幾年的時間。 李艷虹強調,可負擔健保法厚達上千頁,而法官的判決只是針對所謂個人硬性規定必須購買健保的部分,而此部分在健保法中所佔的範圍有限,其他如健保交易局的成立、規定健保業者不得因既存健康狀況而拒民眾投保、填補紅藍白卡健保給付缺口等條款都不受影響。 她認為,法官的判決固然應該尊重,但是撇開法律不談,若以常識來判斷,要求人人買健保其實是有助於社會安全。 她認為,個人自由以外,社會整體的福祉也具有重要的價值,如果因為追求絕對的個人自由而犧牲全體民眾的利益,也得不償失。簡言之,並非允許我行我素就是自由法治社會的表徵。 強迫買保險早有先例 李艷虹指出,其實硬性規定購買保險早在美國社會的許多種架構中實施,最明顯的例子就是規定每位汽車駕駛人都必須投保車險,主要就是為了確定出車禍時,賠償問題有一定保障。車子都有保障,更何況是個人?如果規定人人有健保,那麼民眾因為意外或者重病必須接受醫療服務時,才有保障。 再過幾個禮拜,共和黨就即將再度重掌聯邦眾議院多數黨的地位,李艷虹認為,即使可負擔健保法在聯邦法庭中遇到困難,似乎給予眾院共和黨人一定的籌碼,但說到底共和黨所控制的只有眾院,總統與參議院都仍在民主黨的掌握下,因此要捍衛可負擔健保法,應是沒有問題。 俗稱健保改革的可負擔健保法通過後在今年3月由總統奧巴馬正式簽署成法,法律估計能讓4500萬個原本無力負擔健保的民眾購買公家健保或以團購價格購買私人健保。 共和黨冀新國會有效阻撓 而可負擔健保法自提出來就受到共和黨方面與部分健保業者的反對,質疑該法不能確實達到降低醫療成本的作用。 共和黨籍的紐約州前州長帕塔奇日前在三藩市也向本報表示,要實行可負擔健保法成本就高達1兆元,以美國債台高築的情況來看,2017年整個計劃可能面臨破產命運。談到強制民眾投保部分,與法官意見相仿,他認為這樣的規定形同限制民眾的醫療自由。 帕塔奇認為,雖然現在共和黨只控制了眾院,但是其實只要能成功在眾院裡擋下可負擔健保法的相關撥款,相當程度上都可以達到讓可負擔健保法成為跛腳法律的效果。 可負擔健保法在爭議聲中依舊繼續推進,加州立法部門近期已經通過法案,為建立州營的健保交易所立下基礎,未來無法透過雇主得到健保的民眾,可以透過健保交易局以較低的價格購買私人健保計劃。部份醫療專家表示,透過此類整合議價的模式,民眾將更有力量與私人健保業者斡旋,進而達到降低健保價格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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