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院首裁定醫改條款違憲 |
2010-12-14 (09:00) |
美國聯邦法院首次裁定總統奧巴馬簽訂的醫療改革法案有條款違反憲法,但沒有頒布法例無效,相信判決不會帶來即時影響。預料司法部會就判決上訴。 美國一家聯邦法院13日裁定,奧巴馬政府醫療保險改革法案中,有關強制公民購買醫療保險的條款違反憲法。這是聯邦法院首次裁定醫改關鍵條款違憲,也是醫改法案簽署生效以來遭遇的首個重大挫折。 弗吉尼亞州聯邦法院法官赫德森在判決書中宣布,醫改法案中有關強制公民購買醫療保險的條款違反憲法。當地媒體預計,美國司法部很可能就此提起上訴,最終將由最高法院作出裁決。 美國總統奧巴馬今年3月簽署醫療保險改革法案。醫改將使目前3200萬沒有醫療保險的人獲保,從而使醫保覆蓋率從現在的85%升至2014年的95%,基本實現全民醫保。作為醫改核心內容之一,法案要求絕大多數美國人必須購買醫療保險,否則將面臨罰款,這一條款將於2014年生效。 醫改法案是奧巴馬執政以來最重要的立法成果之一,也是最有爭議的一項。美國聯邦法院迄今已受理20多宗針對醫改法案的法律訴訟,特別是針對強制醫保條款的訴訟。但在此前的裁決中,聯邦法院均對強制醫保條款予以支持。 美國國會共和黨議員在中期選舉前公布的競選綱領中,把撤銷醫改法案作為本黨優先要務之一。有分析人士認為,隨著共和黨在新一屆國會中席位增加,議事能力增強,共和黨在撤銷醫改法案問題上,也將發起更為猛烈的新攻勢。不過,考慮到民主黨仍在參議院佔優,且奧巴馬擁有否決權,全盤撤銷醫改法案的可能性不大。因此,共和黨更有可能在法律範疇內做文章,通過法律訴訟謀求撤銷醫改法案的部分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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