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年度2400個案獲提前安置公屋 |
2010-12-01 (16:35) |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邱誠武1日在立法會表示,特區政府十分關注低收入人士的居住情況,任何有迫切需要的合資格人士都可申請體恤安置以提前獲配公共租住房屋。在2009/2010年度共有2400多宗個案通過體恤安置獲配公屋。 邱誠武在回答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表示,特區政府社會福利署會根據低收入人士的特殊情況為他們提供適當的援助,包括提供短期經濟援助及安排入住市區單身人士宿舍等。房屋委員會也會繼續致力為沒有能力租住私人樓宇的低收入人士提供公屋,並會聯同社會福利署及民政事務總署為其提供公屋申請數據和援助。 邱誠武表示,截至2010年9月底,特區政府的公屋輪候冊上共有約13.7萬宗申請個案,根據具體申請情況的不同,這些個案可分為家庭申請、長者1人申請及配額及計分制非長者1人申請共3個類別。從登記之日開始計算,直到獲得分配公屋,這3種申請類別的平均等候時間分別為1.5年、0.6年及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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