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民指禁煙指引欠清晰 |
2010-12-01 (12:26) |
本港今起擴大禁煙範圍,全港129個露天公共運輸設施和兩個有蓋公共運輸設施都禁煙,進一步保障市民免受二手煙禍害。違例者罰款1500元,當局已在有關公共運輸設施地上劃上界線,並放置橫額及標誌,提醒市民。不過,有煙民不清楚新措施,今早繼續在巴士站吸煙。 灣仔碼頭是其中一個擴大禁煙範圍的地點,天橋及欄杆上都貼了禁煙標示,垃圾桶沒有煙灰缸,地面亦劃上界線,訂定禁煙範圍。但今早仍然有市民在巴士站內吸煙。有市民指,不知道條例已實施,認為指引不清晰。亦有內地遊客指,不知道何處是禁煙區。 衛生署控煙辦主管何理明表示,會視乎市民的反應,再考慮是否把禁煙範圍進一步擴大至的士站和一般巴士站。 在07年1月至今年10月,控煙辦公室已巡查禁煙範圍超過6.4萬次,對違例吸煙者發出超過1.5萬張傳票及8千張定額罰款通知書。自去年9月1日至今年10月31日,控煙辦公室在有蓋公共運輸設施發出超過160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發言人指,控煙辦現有約100名督察負責執法,足以應付新措施下增加的工作量;下一步會參考外國例子,包括考慮把的士站或建築物外3至5米範圍,列為禁煙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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